針對個別不法分子漠視歷史、侮辱英烈、挑戰法律底線的不法行為,昨天(7日),公安部網安局公布今年以來網安部門依法查處的6起侮辱英烈案件。
案例一
網民王某玉為博取大眾眼球、吸引流量,在網絡平臺上多次發布侮辱、誹謗貶低英雄先烈的不當內容,發布后迅速、廣泛傳播,瀏覽次數共計達1萬余次,嚴重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和社會公共利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公安機關立即立案偵查并依法移送審查起訴。王某玉因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
案例二
網民徐某為博取關注,在某網絡平臺發布侮辱在抗戰中犧牲英烈的不當言論,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內容在網絡上廣泛傳播后,引發公眾強烈憤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屬地公安機關依法對徐某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三
網民黃某某為博取關注,在某網絡平臺公然歪曲和嚴重貶低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的偉大犧牲與歷史功績,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擾亂人們的正確認知,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屬地公安機關依法對黃某某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四
網民趙某鵬為博取關注,在某網絡平臺公然歪曲和嚴重貶低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的偉大犧牲與歷史功績,罔顧歷史事實,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內容在網絡上傳播,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屬地公安機關依法對趙某鵬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五
網民雷某為博取關注,在某網絡平臺公然歪曲和嚴重貶低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的偉大犧牲與歷史功績,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引發公眾憤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屬地公安機關依法對雷某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六
網民李某劍在某網絡平臺公然辱罵革命先烈,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褻瀆國家和民族情感,引發公眾憤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屬地公安機關依法對李某劍作出行政處罰。
公安部網安局提醒:網絡空間并非法外之地,任何詆毀英烈的言行都將受到法律嚴懲,切莫觸碰底線!
綜合央視新聞、公安部網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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